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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巡逻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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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及家属有参加邪教组织和恐怖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头、颈裸露部位及手臂有纹身者;

7.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开除的;

8.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5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手机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详见附件2)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点击“提交报名”栏进入“港汇人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体能测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身体素质能力。

1.体能测试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对照岗位要求进行筛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超过1:5的比例,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实际人数低于要求比例的,以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为准。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并通过邮箱发送《体能测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凡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四)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 面试比例。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2.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3. 面试组织。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校核。

4.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本次考核招聘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1. 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由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一般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因试用期不合格、离职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结果公示

1. 体检合格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3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 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使用。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机构: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28-68936384。

3. 本公告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408090906(陈老师)。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28-6893637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港汇人资报名系统二维码

成都港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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